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高检规则》中关于案件受理的规定

www.nbcldl.com 2025-08-09 刑事辩护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统一受理:

(一)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需要复议、提请复核、申请复查、移送申请强制医疗、移送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

(二)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提请没收违法所得、对不起诉决定提请复议的案件;

(三)下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或者提请抗诉、报请指定管辖、报请核准追诉、报请核准缺席审判或者提请死刑复核监督的案件;

(四)人民法院公告出席第二审法庭或者再审法庭的案件;

(五)其他根据规定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受理的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受理案件时,应当接收案卷材料,并立即审察下列内容:

(一)依据移送的法律文书载明的内容确定案件是不是是本院管辖;

(二)案卷材料是不是齐备、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需要;

(三)移送的款项或者物品与移送清单是不是相符;

(四)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在案与采取强制手段的状况;

(五)是不是在规定的期限内移送案件。

第一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接收的案卷材料审察后,觉得拥有受理条件的,应当准时进行登记,并立马上案卷材料和案件受理登记表移送办案部门办理。

经审察,觉得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准时需要移送案件的单位补送有关材料。对于案卷装订不符合需要的,应当需要移送案件的单位重新装订后移送。

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手段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起诉。一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公安机关送达的实行状况回执和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应当接收,即时登记。

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直同意理侦查的案件,移送审察逮捕、移送起诉的,根据本规则第一百五十六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统一同意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依法审察,在7日以内作出以下处置:

(一)是本院管辖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二)不是本院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置。需要采取紧急手段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手段,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不是本院管辖的申诉,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

(三)案件状况不明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查明状况后依法作出处置。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可以向下级人民检察院交办控告、申诉、举报案件,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督办。

第一百六十二条 控告、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一)是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

(二)本院具备管辖权;

(三)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控告、申诉材料符合受理需要。

控告人、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控告、申诉,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受理。

控告、申诉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告知控告人、申诉人补齐。受理时间从控告人、申诉人补齐有关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收到的群众来信,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应当在7日以内进行程序性回话,办案部门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将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回话来信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对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依据事实、法律进行审察,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觉得原案处置可能错误的,应当移送有关办案部门办理;觉得原案处置没错误的,应当书面回话申诉人。

第一百六十五条 办案部门应当在规按期限内办结控告、申诉案件,制作有关法律文书,送达报案人、控告人、申诉人、举报人、自首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引使用方法条

刑诉法

Tags:

刑事辩护热点
刑事辩护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